林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机制
为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2.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
3.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高 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耿智超 县委副书记
成 员:张 鑫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宋嫁如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昕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晓军 县财政局局长
蔡立明 县审计局局长
张谷华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都吉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陆 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瑞波 县统计局局长
刘小钰 古城镇党委书记
王 鹏 莲花镇党委书记
张谷华 刁翎镇党委书记
刘向君 青山镇党委书记
朱军烈 奎山镇党委书记
付文彬 龙爪镇党委书记
张 慧 朱家镇党委书记
王金玲 柳树镇党委书记
梁正善 三道通镇党委书记
申海涛 林口县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张林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联络调度。办公室设联络员,由丁文和段有峰担任。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的,由所在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接续担任,不再单独行文。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1.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2.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可先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各镇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
1.根据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形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
2.加强调度,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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